在上一期中,深度通过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创新政策制定实施模式、促进政企沟通合作、增强行业监测分析针对性三大点,来综合阐述促进政企沟通合作的要点,这一期主要从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为着力点,详细拆解。
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八)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鼓励按规定向商协会购买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对于委托商协会开展的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规范购买服务。各部门在编制购买服务目录时,要将适合商协会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通过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并动态调整。对商协会承接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对商协会承办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九)创新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商协会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或专业调解组织,建立完善行业性纠纷调解与仲裁对接协调机制,开展行业内涉外商事、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安全事故等纠纷调解。推动商协会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发挥行业自律和调处争议等作用。鼓励商协会建立行业社会责任体系并发布相关报告。鼓励商协会建立服务承诺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十)提高政治参与度。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商协会中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例结构,充分发挥其作用。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统战工作向商协会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