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

2021-07-23 18:01:52







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近期,民政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强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管理等一系列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政策文件,为使社会组织准确掌握相关政策要求,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定于近期举办一期全国性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7月30日9:00-17:00。





二、培训内容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评比达标表彰管理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行业协会商会会员管理及会员服务有关内容等。





三、培训对象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每个社会组织限报一人,共100人。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培训地点:

日坛宾馆配楼4层报告厅(北京市朝阳区日坛路1号)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成刚  

联系电话:010-58124036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在“人才服务和培训”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点击链接:https://px.chinanpo.gov.cn进行报名(报名额满自动关闭)。


报名结束后,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对,核对后将向参训人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





六、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要求。

2.参训人员需承诺培训班开班前14天之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培训班不收取费用,外地来京交通费自理。

4.培训当日请准时参训。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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